鄭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基礎教育國家課整合優(yōu)秀成果評選工作的通知
鄭州市教育局
關于開展基礎教育國家課整合優(yōu)秀成果
評選工作的通知
各縣(市)、區(qū)教育局,市教育局直屬各中小學:
課程改革以來,我市各中小學校根據學校實際,通過多種途徑和措施進行國家課程的知識整合,提高了課程的適宜性,涌現出了很多成功的經驗和典型。為了更好地總結經驗,發(fā)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和引領作用,更好地實現國家課程校本化,切實構建符合學生發(fā)展要求的中小學課程體系。根據工作安排,決定開展鄭州市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整合優(yōu)秀成果評選工作,現把有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范圍
全市中小學校、教研組、學科組、年級組學科教師等在國家課程整合方面所取得的優(yōu)秀成果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:
1.課程整合制度類 :在國家課程校本化管理或實施過程中形
成的成效顯著的制度成果。包括規(guī)劃、方案、開發(fā)、實施、管理、
評價等方面。
2.課程整合實施類:國家課程整合實施過程中,學科內、學
科間整合形成的整體性的或主題性的典型經驗、典型案例等實踐
性成果。
3.課程整合研究類:在國家課程整合研究方面形成的對學校
行動有指導或有效益的研究成果。
二、申報要求
(一)材料要求:申報優(yōu)秀成果的單位或個人須填寫《鄭州
市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整合優(yōu)秀成果申報表》(附件1)1式2份;相應申報成果材料1式2份。均為Word文檔,A4紙打印。成果左邊裝訂,書寫格式的要求: 題目:宋體加粗,小二號字;全文:宋體小四號字,小標題加粗;頁邊距:上、下邊距各2.54厘米,左右邊距3.17厘米;文章中的序號不要用自動格式。
(二)報送要求:市直學校以校為單位申報,每單位各類成
果總數不超過5項;縣(市、區(qū))以本行政區(qū)為單位申報,各類成果總數不超過30項。須填寫《鄭州市基礎教育課程整合優(yōu)秀成
果申報匯總表》(附件2)1式2份。不接收個人申報。
(三)材料形式:申報表 、匯總表、申報成果材料的封面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。3項材料均須提交電子文檔,并入一個文件夾,以申報單位命名。
三、申報地點和時間
(一)申報地點:教科所202室
(二)申報時間:2014年9月1-2日
附件:1. 鄭州市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整合優(yōu)秀成果申報表
2. 鄭州市基礎教育課程整合優(yōu)秀成果申請匯總表
2014年4月1日
(聯系人:彭援援 聯系電話:67882069 電子郵箱:pengjingyuan@163.com)
附件1
鄭州市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整合優(yōu)秀成果申報表
成果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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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姓名 |
性 別 |
職 務、職 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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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類別 |
完成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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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方式 |
電子信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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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其他成員基本情況(不含負責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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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性別 |
職稱 |
承擔任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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